各相关院校:
根据全国汽车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汽车行指委”)《关于征集中亚及东欧国家“长安工坊”建设项目合作院校的通知》要求,汽车行指委秘书处于2025年11月11日组织了第一批合作院校遴选的线上评审工作,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本结果不代表入围合作院校已经建设或按建设要求达标)。
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4日(共3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汽车行指委秘书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并提供身份证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注明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需要注意的是:本项目在汽车行指委正式验收结项公布前,任何入围合作院校不得以“成功申报长安工坊”、“入选长安工坊”等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不得在各类媒体、其他项目申报材料、招生宣传或对外交流中擅自使用“长安工坊”项目等词汇和名义。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10-50911029
联系邮箱:qchzw@sae-china.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