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促进“教随产出、校企同行”职教出 海高质量发展,助力中国汽车品牌在海外重点市场建立本土化人才培养体系,根据全国汽车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汽车行指委”)《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海外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建设单位遴选工作的通知》(〔2025〕2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汽车行指委与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长安汽车”)现面向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征集“新能源汽车海外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中亚及东欧国家长安工坊建设”合作院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以服务长安汽车海外布局为宗旨,未来三年,在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白俄罗斯等中亚及东欧国家或地区,联合外方院校及国内具备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营销、智能网联汽车和智能制造等优势专业的职业院校,以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三方共投共建共享“长安工坊”。
项目计划分别在上述地区的6个国家各建设1个汽车工坊,服务当地长安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网络;另在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和乌兹别克斯坦吉扎克各建设1个智能制造工坊,为当地长安汽车KD件工厂培养新能源汽车生产制造型人才。通过国内课程资源与长安汽车自主品牌技术结合,共同建设并推广适用于长安汽车及中资汽车品牌、符合所在国相关法规的教育资源、标准和装备,培养契合海外汽车产业发展需求的本土技能人才,为长安汽车“海纳百川”国际化战略提供产业人才支撑。
二、建设内容
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不少于8所具备专业建设水平高和优秀教师队伍的职业院校,在汽车行指委指导下与长安汽车商定建设任务。长安汽车将根据各院校承担的建设任务为每个专业提供价值50万元的实训车辆或教学装备。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一)建设海外“中文+技能”智慧教室
为便于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理论及中文课程教学,每个工坊建设一间包含教学一体机、线上教学平台等软硬件设备的“中文+技能”智慧教室。
(二)建设国际化职业教育标准
对接长安汽车岗位标准、工作流程、典型项目,引入长安汽车维修手册、培训手册、培训包,共同开发符合长安汽车要求的职业教育标准体系。每个专业包含获得项目落地国认可的1个专业标准及6-7门专业核心课程标准。
(三)开发国际化课程资源
根据长安工坊人才培养需求,经长安汽车技术授权共同开发专业核心课程。每个专业包含6-7门专业核心课程,课程资源包括双语教材、教案、PPT、实训手册、习题库、试卷册及数字化教学资源等。
(四)培养国际化师资队伍
为保障人才培养效果,在建设期内每个专业应培训不少于15人次中外方教师,考核合格的教师将获得长安汽车认证证书。
(五)建设海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在外方合作院校校内,三方共投共建实训基地。外方院校提供场地、基础设施设备、工具和师资,中方院校和长安汽车提供课程标准、课程资源、师资、教学装备、实训车辆,以及当地工程师团队。
依托长安汽车海外工厂或合作院校周边长安汽车4S店,共建产教融合基地,开展项目教师顶岗实践及学员实习。
(六)培养“本土化”高技能人才
针对长安汽车临时性用工需求,启动“三位一体”应急式短期培训,精准定位车企岗位技能,打造实战化短期培训体系。围绕所在国家或地区长安汽车用人需求,构建中长期“语言通-技术精-文化融’的“三阶贯通”递进式培养路径,开发中长期学历教育项目,为海外长安汽车本土员工、“中文+技能”来华留学生及订单班学生提供线上+线下中文及技能培训课程。
(七)参与或承担国际赛事
为提高各项目合作方实训教学能力以及学员实践工作能力,建设单位应积极参与或承担长安汽车全球服务技能大赛或其他类国际赛事。参赛教师、工程师及学员将接受长安汽车公共实训中心(重庆)的赛前专项培训和赛事指导,赛事条件优良的中外方合作院校可优先申报分赛项的主办或协办单位。
(八)促进中外人文交流
合作院校应积极促进中外院校师生互访互学,在建设期内举办1-2次国际会议,开展人才培养,推动技术创新。
(九)加强校企交流合作
长安汽车将定期举办校企交流会和讲座,在国内和海外定期邀请合作院校师生深入生产一线、销售及售后服务网络开展认知学习,宣扬企业文化,帮助学员确立职业发展路径。
三、申报单位要求
高等职业院校(含职业本科院校)以学校为单位进行申报,联合申报的院校必须选择同一国家、同一专业,联合申报的单位数量不超过三所院校。
(一)要求申报院校在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汽车营销或智能制造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有能力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有明确的国际合作规划,学校能够统筹参与人员、经费等资源,保障项目顺利运行。
(三)能为教师赴国外访学交流期间提供便利工作条件。
四、项目组织实施要求
项目建设周期为三年,由汽车行指委秘书处与长安汽车共同组织实施,共同组建工作组,负责日常协调、服务支持与管理,设立专家组对技术路线等方面提供专业指导、过程把关与验收评价工作,确保能够服务长安汽车“海纳百川”国际化战略。
汽车行指委秘书处将联合长安汽车在2026年8月及2027年8月组织二次项目中期检查,在2028年8月组织终期验收。终期验收合格院校将由汽车行指委与长安汽车联合颁发验收证明。
项目申报院校应积极争取行业主管部门资金支持,统筹使用校内经费,于2025年启动项目建设。
五、项目建设单位申报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0月28日。
(二)申报材料
1.申报院校请填写《中亚及东欧国家长安工坊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2.申报院校材料填写完成后,将盖章版扫描件统一打包发送至汽车行指委秘书处邮箱,材料命名格式为“长安工坊+单位简称”。
六、联系方式
行指委秘书处:刘老师 010-50911029
联系邮箱:qchzw@sae-china.org
长安汽车:史老师 023-67138495